事情的開始~ <--關於這部落格的故事,這篇是最簡單的介紹

2011年7月17日

我們需要真正的轉型正義


 「我的死屍不可來領。我希望寄附台大醫學院或醫事人員訓練機關。我學生時代實習屍體解剖學得不少的醫學知識。 此屍如能被學生們解剖而能增進他們的醫學知識,貢獻他們,再也沒有比這有意義的了。」

這是我外公黃溫恭先生在1953年被槍決前寫給我外婆的遺書,很遺憾的,他的心願並沒有實現。這五封遺書並沒有交還給家屬,而是和其他公文一起歸檔,最後進了國家檔案局。直到2008年我主動去檔案局申請才首次見到這些遺書的影本。然而這時我外婆已經失智而無法得知她的先生曾在56年前寫信給她了。因此,我們肯定政府歸還遺書的舉動,儘管並非出於主動。

身為政治受難者家屬,我在這裡有三點訴求:
第一、政府應主動清償未歸還的受難者遺物,主動聯絡家屬歸還。這不應該是家屬的責任,這是政府的責任。還有多少的私人文件、私人物品流落在政府手中而家屬毫不知情的政府應該負起責任做有系統的清償及主動歸還。

第二、清理各機關檔案,建立各機關裁撤後相關移交法規。目前狀況是所有檔案及卷宗散落各機關,沒有統一歸檔並整理。公布加害者名單,建立加害者之牆。也許今日沒有法源依據把當初的軍法官、保安司令部人員送上法庭,但我們應該有知的權利,我們要知道當初的加害者是誰,當初哪個軍法官承辦了哪些案子,哪些案件又是由哪些特務偵辦,我認為政府應該公布這方面資料並且放在博物館供大眾參觀。

第三、真正的認錯與道歉逝者已矣,生者我相信還不在少數。我希望聽見的道歉是某某人出來公開懺悔說他當年曾經偵辦或審判了哪些案件,而這是不對的,他在此為他所負責過的案件道歉。我的外公是當年是留學日本的齒科醫師,回台開業不久即被捕。國民黨的說法是一貫的匪諜和叛亂。一審軍法官判決十五年,公文送到蔣介石手上,他一句話改判成死刑。就這樣奪走我外公三十三歲的年輕生命。我相信除了蔣介石以外,其他整個國家共犯系統裡一定還有加害者活到現在。 但是有任何一個人出來為他當年的行為道歉嗎一個都沒有我們要的不是一個總統代表空泛的道歉,再補發一張事隔數十年的名譽回復證書,但是加害者毫無反省認錯之心! 並且應該比照二二八,把補償改成賠償。

另外我在這裡想公開告訴馬英九總統, 當你在提及過去蔣介石的豐功偉業的時候,請你不要刻意忽略他獨裁、殺人如麻、滿手血腥的這一面。有多少的家庭,包括我家在內,因他而破碎! 他並不是法官,當初憑著一己好惡就可以定人死罪,而這些被他判死的人他連見都沒見過。這樣的事情,於情、於法、於理都不容! 希望馬總統能真正面對歷史,不該也不應迴避蔣介石罪大惡極的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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