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和檔案局申請了當年的檔案。
得到了一些從未公開過的資料。
當中最意外的是,五封遺書(或說信件)。
分別是寫給妻子、三個子女和妻子的妹妹的。
時隔五十五年,我母親才見到這本應該屬於她的信件。
最初也是最終,唯一一封她父親留給她的信。
這些信都寫於五月十九日的深夜。
對照公文是五月二十日半夜兩點開庭宣判。
清晨六點執行槍決。
應該就是這宣判完到槍決前的四個小時所寫下來的絕筆信。
宣判 1953/05/20 AM2:00
執行 1953/05/20 AM6:00
台北憲兵隊本部報告表
無人認領之遺體由極樂殯儀館代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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